
拋棄繼承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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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1-17 07:42 最後編輯日期:104-11-17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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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知悉母親死亡後於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即可,不知悉之前三個月不會起算。又您先生不會是繼承人,但您孩子有可能成為繼承人,可一併辦理小孩拋棄繼承。最後,即使未完成拋棄繼承,仍可主張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繼承債務的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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