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請問因為我不想幫我媽媽出房屋的貸款 我媽要跟我斷關係(我知道斷關係無法律效益)要我簽切結書 以後她的財產都不能要 請問這有法律效益嗎??還是說要看切結書的內容?如果內容有寫拋棄繼承這樣就是真的無法繼承我媽的財產了對吧??另外 我媽要我簽切結書斷關係及不能繼承她的財產我要如何自保以防未來她要來跟我討孝親費???
您好!
簽了名就會有一定的法律效果,如果不想受拘束,不隨便簽名才是負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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