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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財產制該如何區分

  • 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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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8-29 12:58 最後編輯日期:101-08-29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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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請問若我在戶政所登記結婚後,隔天就與律師.老公去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是不是就代表不管婚前或婚後的財產都屬於我們各自所擁有的財產,就算婚後我爸爸把我在婚前所投保的保單<當時用我爸的名字投保>在我結婚後5年保單改成我的名字,這份保單也是屬於我個人的財產嗎?老公應該也沒權力分配吧?會變成婚後財產嗎?<因為保單金額不小怕被瓜分,已經先與我爸和律師公證過,事後發現內部一些內容有爭議性,但若改回我自己的名字就沒問題了,也擔心若哪天我爸怎樣了他老婆也就是我的後母會來搶奪我自己出錢買的這份保單的錢,但我爸基於擔心若現在就改成我自己的名字怕老公會對我動歪腦筋,想說先觀察5年看看,所以想請問若之後改回我的名字也算是婚後財產嗎??因為也擔心老公來分我的錢??>

    ps:登記結婚後我會去辦理公證動產.動產這部份的財產,並申請用夫妻財產分開制

    若老公往後發生債務,我已經辦理過公證分別財產制,之後那些債權人還可以申請代位向我請求剩餘財產償還給對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