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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東西惡意不歸還

  • 豬豬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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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10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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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女友那邊還有我的衣服跟一些東西不還

    當初在一起的時候借給她穿的

    雖然不是什麼貴重的衣物

    但因為是媽媽送的禮物所以想要拿回來!!

    分手是8月快底

    租屋處的鑰匙跟其它物品我9月前就用快遞寄還給她

    9月初她本來說要寄東西給我,跟我拿地址

    (但因為有事情忙)  忘記給她地址

    之後9月底我問她東西到底寄了沒,她才告訴我,我之前沒給她地址

    然後我回覆地址給她

    一直到10月13日

    我跟她聯絡問她到底東西寄了沒

    她一直說她上班很忙沒空寄

    我反問她有時間交新男友沒時間寄我的東西嗎

     然後她的態度非常差= ="

    之後就封鎖我...

    請共同朋友聯絡她

    她的態度也非常糟糕..

     

    今天已經12月10日了..

    想請問我可以以什麼法律途徑來拿回我的東西嗎

     

    她家樓下  左右都有便利商店  (7-11,全家) 走路都不用3分鐘

    所以她說她工作太忙沒時間是根本不可能...

    因為三個月來她也有很多休假時間..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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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12-10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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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因為該些衣物為你所有,所以民事上可提起返還所有物之訴;

    若前女友是故意占為己有,甚至可以告訴刑法侵占罪;

    但畢竟是前女友還是先好好溝通,可以先向鄉鎮市區公所聲請調解,不要一下子就撕破臉。

    以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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