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遺產領後可辦理拋棄嗎?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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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15 19:48 最後編輯日期:104-12-15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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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繼承人依民法第1174條規定,在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都可書面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就算已經請領保險給付,還是可以辦理拋棄繼承,不會有任何刑事責任,保險給付與遺產之關係可以參考此篇整理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109037488 拋棄繼承以後就不是繼承人,但要通知後順序之繼承人,由後順序之繼承人處理遺產,包含住院產生之住院費用、醫療費用、無受益人之保險給付等等。 就算請領保險給付後再辦理拋棄繼承也不會使拋棄繼承變為無效,頂多只是其他繼承人會追討保險給付之問題。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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