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二年前因為我幫親戚擔保原故,親戚避不見面,現在被債務人申請本票裁定,我想請教一下,我目前名下沒有任何財產,從事的是現金交易的工作,沒有薪資轉入,那我如果銀行帳戶裡面有存款或臨時存入一筆錢去扣繳一些費用或有貨款匯入銀行的話,那這些銀行裡錢會被對方扣走嗎(如果對方實施強制執行的話)目前對方沒有執行假扣押或假處分,謝謝回答
你好:
法院民事執行處的扣押命令以命令達到時點為基準點,效力僅及於時點以前,不及於嗣後存入之款項,但你無法預知債權人是否會再申請強制執行同一帳戶,所以還是會有遭受強制執行之風險存在,惟銀行理論上不會主動通知債權人,除非銀行本身就是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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