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司壢小額字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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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12-22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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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對方需證明您有欠款,若無法證明,您就無需還款,您可先要求對方提出證據來。
2.調解的目的就是要協調雙方可接受的條件以結束紛爭,調解時您可將分期條件或其他條件提出來,如果對方可接受就會成立調解,如果對方不同意就會調解不成立,進入訴訟程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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