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及家庭糾紛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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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10-29 23:18 最後編輯日期:107-10-29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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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因為要辦理低收所以才讓姑姑直接繼承」不等於是借名登記,這樣的說法想要回土地應不容易,且以此方法取得低收資格浪費國家資源,告上法院已先失去正當性。建議請律師協助蒐證並擬定完整策略再採取行動才有幫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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