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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LINE群回話被告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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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03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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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如果是在line群組發言,即屬公開場合,該言論確實可能有妨害名譽(誹謗罪)之疑慮。

     

    2、您的居住地與本罪行為結果發生地之法院均有管轄權,若對方選擇在結果發生地提告,您就必須前往該處開庭,無法聲請移轉

     

    建議未來如收到傳喚通知,應委由律師協助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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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03 21:05 
  • 文章人氣:205
  • 個人積分:6
  •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果是在line群組發言,即屬公開場 ... (恕刪)

    律師您好:

    剛想到對方也曾以癡漢稱呼我, 這件事情仍會需要發展到開庭的階段嗎?

    還是必須等我的案子結束, 我也告他妨礙名譽?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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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03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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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也可以先行對他提告,若對方有提告,在其未撤告前,法院均仍會受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