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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的辦理方式?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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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05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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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0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提出繼承系統表、通知下一順位繼承人的證明、戶籍謄本等向法院聲請

    2、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請律師協助,倘若被繼承人的最後住所之在北部,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陳仲豪 (陳仲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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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05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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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6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23號
  • AMIGO你好,可先確認有無超過知悉後三個月內的期間,如無,建議盡快向法院具狀為之,不清楚的部分可洽律師協助或委由律師處理。

    以上供參。

  • 如需進一步諮詢,請來信pinshinlaw23511136@gmail.com或來電02-23511136【品信法律事務所】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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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10-27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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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

    拋棄繼承應於知悉成為繼承人起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若不熟悉程序,建議委任律師辦理較有效率又能避免不慎搞砸。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