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護權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08 12:14
- 文章人氣:161
- 個人積分:29590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幼兒通常法院會較傾向將監護權判予母親。
2、可嘗試蒐集先生生活作息不正常、酗酒、不適任父親、無法照顧小孩之證據,包含訊息、錄音等,也可詢問有無證人可以做證。
3、您只要沒有不正當之習慣(酗酒、吸毒等),基本上獲得監護權之機會很高,經濟能力不是重點,因為到時候可向先生請求每月給付小孩扶養費。
建議可攜帶相關資料,委由律師處理,以保周全,維護自己及小孩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