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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小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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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12 16:09 最後編輯日期:105-01-1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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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地檢起訴 身上被查獲30多克K他命 和ㄧ顆搖頭丸被起訴 意圖犯賣和始用K他命 可是我沒賣過 只是心動想過 我也頂多始用K菸 被化驗完純重20克 經地院ㄧ萬交保 之後回鄉下工作7個月了 也沒在碰毒品了 法院已寄傳票來了 怎麽辦 每個月薪資都打平的 都沒村到什麼錢了 又不懂法律 只是他們怎說我怎都配合 想請律師又沒錢 能幫助ㄧ下嗎? 嘉義市地方法院
  • 林俊賢 (林律師-禹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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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12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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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一、必須先了解,是因為查獲的數量過多,因此被檢方懷疑販賣,而遭起訴;還是檢警掌握了其他證據,例如:監聽譯文、證人等等的,因此必須先閱卷才能知道是要認罪,還是無罪答辯。

    二、建議您還是必須湊出錢請一位律師幫助您,雖這屬於強制辯護案件,法院會指派律師給您,但是指派的律師與您的溝通時間可能不會太多。

    三、若因為答辯方向不正確,造成判決服刑,被關的時間可以賺更多的錢,做更多的事情,不是嗎?

    四、若想當面諮詢,歡迎來電,我在嘉義有登入,可以在嘉義為您辯護。

  • 連絡電話0923-110785,祝順心平安,歡迎來電諮詢,若忙碌未接,請多打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