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林俊賢 (林律師-禹盛法律)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12 17:38
- 文章人氣:210
- 個人積分:516
- 律師評價:169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116號
-
您好,
一、必須先了解,是因為查獲的數量過多,因此被檢方懷疑販賣,而遭起訴;還是檢警掌握了其他證據,例如:監聽譯文、證人等等的,因此必須先閱卷才能知道是要認罪,還是無罪答辯。
二、建議您還是必須湊出錢請一位律師幫助您,雖這屬於強制辯護案件,法院會指派律師給您,但是指派的律師與您的溝通時間可能不會太多。
三、若因為答辯方向不正確,造成判決服刑,被關的時間可以賺更多的錢,做更多的事情,不是嗎?
四、若想當面諮詢,歡迎來電,我在嘉義有登入,可以在嘉義為您辯護。
- 連絡電話0923-110785,祝順心平安,歡迎來電諮詢,若忙碌未接,請多打幾通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