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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任老公想領養我前夫的小孩

  • 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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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13 01:14 
  • 文章人氣:3382
  • 個人積分:8
  • 我和我前夫離婚一年了兒子監護權歸我前夫女兒監護權歸我最近又再婚了現任的老公和女兒相處得很好他也視如己出現在想要領養我前夫的女兒跟他的姓我該怎麼做,我和我前夫離婚後就沒有再聯絡了他也不曾來看過小孩而我想看兒子他也不願意讓我看還跟學校的老師說他不想讓我看兒子,而且他電話也換掉了我找不到他,我想知道我和現任的老公該怎麼做才能領養小孩?如果要開庭我和小孩可以都不要見到我前夫嗎?因為我們是租屋這會影響我們領養小孩嗎?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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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13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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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小孩出養必須得到生父之同意,辦妥手續後再由現任丈夫收養

     

    2、除非生父有""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其他不利子女之情事",否則必須得到生父同意。本案看起來因生父對女兒從來不聞不問,可嘗試以上開理由向法院聲請准予收養

     

    3、可委請律師處理,減少見到對方之機會,但若法官認為有必要,仍會傳喚您或現任丈夫到庭說明。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葉鞠萱 (昍業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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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13 10:00 最後編輯日期:105-01-1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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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08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分成兩個部份來說, 兒子與女兒的處理

    1.女兒的收養部份, 需要經過生父同意, 其於如同陳大律師所言

    2.由於對方不允許您看兒子, 於法不合, 有監護權禁止探視權那方探視小孩者, 探視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假處分, 如更甚者或請求職權變更. 亦可以此為與前夫談判女兒收養部份籌碼

    3.會建議與前夫好好商談

     

    本所承辦此類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本所家事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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