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加探視權的時間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20 19:42
- 文章人氣:175
- 個人積分:29522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可先與男方協商變更探視時間。
2、若男方不同意,再向法院聲請改定探視權之次數、時間與方式,當然也可考慮重新爭取小孩監護權。
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討論,評估案件之可能性,若小孩有明顯意願想與媽媽多相處,會是很好的理由能打動法官。將案件交由律師處理後續法院程序相關事宜,才能以求周全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