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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的侵權訴訟期間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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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4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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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女方已經離婚,就可以與其交往或再婚,沒有法律上的責任

     

    2、侵權訴訟是針對過去的行為,與現在離婚後的行為無涉。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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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1-24 15:13 
  • 文章人氣: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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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女方已經離婚,就可以與其交往或再婚, ... (恕刪)

    再次請教陳律師,如果正常交往或再婚會否影響正在進行的訴訟調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