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拍紀錄影片的著作權與侵權問題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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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1-2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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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開場合拍攝其他人的活動,由於該活動並非表演,並不會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的問題。
不過,由於這些被拍攝的人有肖像權,如果被拍攝的人是非常著名的明星,被拍攝後又是使用於商業營為上,則該使用方式下,該明星若主張肖像權或許可以取得不少的使用費用。你們拍攝的對象都不是很著名的人,主張肖像權可以取得的補償費用不高,因此應該不至於有太多的後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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