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s,
去年一月起基於幫助老同學的想法,不定期依同學需要到銀行匯錢借給她.只是到了約定還錢日期,同學不是繼續借錢就是將還款日期延後,到後來不接電話也不還錢.
當初匯款與無摺存款紀錄都有留下來,請問這樣可以把錢要得回來嗎?
您好,建議先套他的話錄音下來,以證明雙方有借貸的合意,再發存證信函催告還款,若對方不理會,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您好:
光從這些證據恐怕還有點不足,可能需要您與他對話的過程中錄音,如對方有親口承認,則可當成證據聲請支付命令。如亦沒機會錄音至少要有其他證人為證,之後如果起訴才有較高的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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