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s,
去年一月起基於幫助老同學的想法,不定期依同學需要到銀行匯錢借給她.只是到了約定還錢日期,同學不是繼續借錢就是將還款日期延後,到後來不接電話也不還錢.
當初匯款與無摺存款紀錄都有留下來,請問這樣可以把錢要得回來嗎?
您好,建議先套他的話錄音下來,以證明雙方有借貸的合意,再發存證信函催告還款,若對方不理會,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您好:
光從這些證據恐怕還有點不足,可能需要您與他對話的過程中錄音,如對方有親口承認,則可當成證據聲請支付命令。如亦沒機會錄音至少要有其他證人為證,之後如果起訴才有較高的勝算。
回覆 Jessica 的發言內容: Dears, 去年一月起基於幫助老同學的想法,不定期依同學需要到
去年一月起基於幫助老同學的想法,不定期依同學需要到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25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8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32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674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72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