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雙目失明外加洗腎患者,無工作能力無法自理,妻子 想盡各種方式與我離異,請如今我的家人延用之前妻子 所聘用的無照看護,現在妻子 告我與看護妨害婚茵這樣他可訴請離婚媽?妻子 無預警的把我的殘障津貼,向里幹事改由支票領走我是否可告他
如果彼此不適合,離婚未必是件壞事
你與看護有發生關係嗎?如果沒有的話,應該沒辦法以此為理由請求離婚
另你太太擅自將你的津貼領走,可能有侵占的問題,不過他是你太太,這情況通常不會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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