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律師大哥
外公去逝,辦理拋棄繼承
1.我已嫁出去了(戶籍在夫家),戶籍騰本是要申請個人?還是全家?
2.我已懷孕,會牽涉到肚裡孩子嗎?該ㄧ起辦理嗎??
3.系統繼承表,必需全部填滿嗎?因為不知外公的父母,兄弟姐妹有誰?
煩請解答~感激不盡
懇請解決疑惑~~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拋棄人的謄本即可。
2、胎兒無法辦理。
3、與繼承人有關的都必須填寫。
倘若您不熟稔相關程序,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辦理。
您好!
要拋棄繼承之人都需申請個人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需完整填寫第一順位至第四順位繼承人。您的胎兒也會是繼承人,但未出生前無法辦理,應於出生後三個月內另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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