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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親子關係

  • 小懶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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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1 17:06 
  • 文章人氣: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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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好:

    我是於81年和前夫結婚,83年孩子出生,85年協議離婚。孩子的監護權歸我。離婚前,我們3人一直同住,離婚後,他知道我們住處,但是孩子和他只見過2次面,沒有感情。

    現在前夫因為對孩子提出要求,我們不同意。他就去找家事法院要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我想請教的問題是:

    1.法院會受理他的起訴狀嗎?

    2.法院若傳喚,我和孩子能否拒絕出庭?

    3.法院若強制要求孩子驗DNA,孩子已22歲,又沒犯罪,能否拒絕?

    4.我們若拒出庭和拒驗DNA,法院會怎麼做?

    我們只想平靜生活,不想再接觸過去的人事。煩請律師解惑,謝謝!

     

     

     

  • 許隨譯 (許隨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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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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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06號
  • 因為您的孩子在法律上為您前夫的婚生子女,就算離婚法律上仍是您前夫的孩子,若前夫認為孩子非他所親生無血緣關係,可以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訟法院會受理,如果您與孩子拒絕出庭可能會有遭受不利判決之後果,此非重大刑案法院不能強制採樣驗DNA,但如無正當理由拒絕DNA鑑定,法院可能會斟酌相關事證認定前夫所主張為真實,請卓參。

  • 許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