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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別人滾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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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3 18:22 
  • 文章人氣:177
  • 個人積分:29634
  • 律師評價:1123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您的行為不會構成任何刑事責任民事上對方也難以請求甚麼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