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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小孩撫養費

  • S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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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6 10:18 
  • 文章人氣:1020
  • 個人積分:12
  • 各位律師您好~

          我與前夫育有一子,離婚二年了,因離婚前共同購有一房產,離婚協議為房產歸男方,監護權歸女方,離婚後前夫完全無負擔任何小孩費用,目前礙於前夫威脅如要負擔撫養費,他就要求要將孩子帶走履行他的探視權,想請教各大律師撫養費的爭取是否可以追溯,權利的執行是否有年限限制?倘若等小孩上學了,有自主意識時,再以小孩的名義去追討是否得宜?感謝。

  • 林俊賢 (林律師-禹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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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6 10:58 
  • 文章人氣:208
  • 個人積分:516
  • 律師評價:169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116號
  •  您好,

    一、可以向前夫請求扶養費,每月依地區約8000~15000不等。

    二、依您目前情況,前兩年離婚至未來的扶養費均可請求。

    三、探視權是他的權利,不論是否有給扶養費,他確實有這個權利,但是您確定他真的會每週來帶小孩嗎?如果會前兩年已經跟您爭取了,前夫應只是以此為籌碼作為討論。但是小孩子適時的給前夫探視,不見得是壞事。

    四、在小孩20歲前,您均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均應由您代理孩子起訴對方給付扶養費。

    五、處理這種事件需要多一點溝通,避免日後脫產,若有問題歡迎來電。

  • 連絡電話0923-110785,祝順心平安,歡迎來電諮詢,若忙碌未接,請多打幾通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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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6 11:53 
  • 文章人氣:251
  • 個人積分:29562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您可以不當得利之請求權請求前夫給付您所代墊之小孩扶養費,時效為15年,亦即可溯及過去15年之費用請求之,也可一併請求未來到小孩20遂前之扶養費。

     

    2、前夫也可能提出改定小孩監護權之請求,但要有合理正當且對小孩有利之理由。

     

    建議可與律師會面諮詢,以求周全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周利皇 (周利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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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6 14:05 
  • 文章人氣:210
  • 個人積分:2694
  • 律師評價:799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36號
  • 您好:

    探視權扶養費之請求係屬各自獨立,您可主張不當得利要求對方給付起訴前之扶養費,並主張之後之扶養費,探視權就要看你們當初如何約定,如果未約定,仍可請求法院酌定。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choulh.ace@gmail.com,或來電0958692651諮詢,謝謝。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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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6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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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7600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這問題你根本不需要擔心

    不是他說要把小孩帶走就能帶走

    你是監護權

    在雙方協商好探視方式時

    他無權作任何動作的

    如果任意來搶小孩你可以報警

    至於撫養費建議你現在就可以請求給付

    不用擔心小孩被搶走的問題

    他來就報警並規定只能在你住所探視

    當然建議你請朋友或家人在場幫忙

     

    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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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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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16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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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04278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五年前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及未來到成年之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請求一萬元左右,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