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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競賽智慧財產權聲明,勾選同意即可,或需簽名才有法律效用?

  • 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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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1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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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目前公司想要辦理設計競賽之活動,想請問智慧財產權放棄的聲明,寫在比賽注意事項,由參賽者勾選”閱讀並同意比賽注意事項”即可?

    還是需要將放棄智慧財產權的聲明印出請參賽者簽名才會具有法律效益?

    謝謝回答

    Chris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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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1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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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2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原則上只要有勾選同意注意事項即屬有效。

     

    2、但如要確保往後沒有爭議,亦可將特別重要之事項例如本件放棄智慧財產權之同意書獨立出來讓參賽者特別簽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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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1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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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簽名確認的話會比較沒有爭議。

    二、如果是要以勾選的方式,在設計的時候選項字體要做大一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