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傷害、偽証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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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3-23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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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44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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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聲請對被告測謊,但被告可以拒絕,無配合義務,至於被告供述是否可採檢察官會依卷內證據、經驗法則及自由心證判斷。 無法聲請對證人測謊,至於證人供述之憑信性,檢察官會依卷內證據、經驗法則及自由心證判斷。 證人若具結後對於案情有關之重要事項虛偽陳述,可以提告偽證罪。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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