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轉得知先生同父異母的哥哥去世, 因為一直?有往來且不知死亡確切日期及地點, 擔心有債務問題所以想請問: (1)死者若有子女且拋棄繼承但並?有通知下位順位繼承者(不知對方地址或不知到還有下個繼承人), 先生的母親和先生可以先向住所當地法院提出拋棄繼承嗎? (2)辦理時又該如何拿到對方的死亡證明和死前的戶籍資料文件呢? 因為先生的母親也只能向戶政單位申請原始手抄本的戶籍謄本的資料而已.
煩請答覆謝謝!
你好:
您好!
先生的母親不可能是繼承人,不需辦理拋棄繼承。先生只要在接獲前順位繼承人都拋棄繼承的通知後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即可,辦理文件或程序若有問題,可全部委任律師處理較妥。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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