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調解筆錄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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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3-28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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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315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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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樣有兩個可能的方向。
二、第一個方向是認罪爭取緩起訴,你都已經跟被害人和解了這個部分緩起訴應該會有空間,比較麻煩的是一般來說被害人不會只有一個…
三、第二個方向是否認犯罪,然後想辦法說服檢察官及法官你是無辜的。這個部分一個是要把當初被騙的經過寫下來,然後清點手上的證據看有沒有空間證明自己的清白。第二個是就算你手上沒有證據,有的證據是可以聲請檢察官及法官幫你調查的。最壞的情況你手上沒有證據然後檢察官及法官又不幫你調查你想聲請的證據,這個時候你要認真考慮做民間測謊。要特別說的是民間測謊法官還不一定採[只是如果我是你的話有利的證據可以搜集多一點當然是比較好,我會馬上安排進行民間測謊]。
四、有的人希望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不論經過多久花多少時間精力就是要證明自己的清白;有的人只希望早一點結束。這個要看你的人生觀了,我自己本身的話無辜就是無辜,沒有做的事不要隨便亂認。
五、如果你有錢可以請律師就請個律師幫你吧,如果你沒有錢請律師請認真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個律師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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