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17歲女友發生關係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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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4-1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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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與十七歲女友發生性行為,那要看有沒有代價,有代價仍然是違法的。(援交的情況是要判刑的)。不過你都說是女友了應該不會有這個問題。
二、如果是女友為你離家出走的話,有和誘罪的問題,雖然未必成立但還是有女方家長會告這個,告也沒有說一定要贏,目的是要讓你覺得受不了然後就分手。
三、跟女友交往沒有一定要先讓女方家長知道,如果這個女生一心希望跟你在一起才是重要的,人生難得遇到喜歡的人,要好好把握呀。
四、巴菲特小時候不太會把妹,三個男的約三個女的出去要看恐怖電影然後三個女的團在一起,巴非特跟另外二個男的團在一起,然後嚇得抱在一起…後來巴菲特希望能娶蘇珊為妻,他就去學卡內基的演講訓練。巴菲特學了之後跟蘇珊的老爸一起討厭猶太人,然後在蘇珊面前一副猶太人的樣子。這是雪球巴非特乙書寫的,再翻幾頁蘇珊就跟她的猶太男友分手,然後巴菲特就跟蘇珊結婚了…這個故事供你參考。
五、不用太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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