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爺爺於民國86年過世,在過世前幾個月,我叔公將我爺爺的身份証印章拿去,將我爺爺名下的土地全都過戶到我叔公的小孩身上,已經過了這麼久了,我們還可以追討回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從然依最長十五年的請求權時效,也已逾請求權時效,況且年代隔這麼久,會有舉證上之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時間太久要主張任何權利都會越來越困難,本件如果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是偷印鑑偽造文書辦理過戶,且過戶之後不動產未再移轉給第三人,則或許有一些機會,但也只有爺爺的繼承人才可以主張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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