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一張士林法院寄來的毒品防治管制條例的傳票上面寫著(重要關係人)因為我前夫攜帶二級毒品安非他命被抓驗尿有驗到 可是都不是在士林地方法院 是板橋地院跟台北地方法院 可是我為什麼會收到士林地方法院寄來的傳票 重要關係人是要幹嘛檢查官會問我什麼啊 希望知道的人為我解答 喔對前夫還跟我跟小孩住在一起
您好:
如為重要關係人,有可能係以證人身分傳喚,或許您先生有另犯毒品案在士林地方法院轄區,總之光從傳票記載無法分辨案由為何,您可先前往開庭後即可明瞭。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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