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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是否自己到地檢署提告比較好?

  • 星座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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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04 21:52 最後編輯日期:105-05-04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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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無故被店家懷疑偷竊,被攔下要求查看包包, 之後對方堅持沒錯不肯道歉, 我認為人格被侵害,欲提告妨害自由妨害名譽, 轄區警察跟店家熟識,一開始不肯受理報案, 作筆錄之後又不主動給三聯單, 好不容易要到三聯單,我要求更改筆錄內容, 承辦警察卻休假中, 是否我應該自己到地檢署提告比較好? 感謝律師為我解答! ********************* 已經簽名過的筆錄無法更改? 為何承辦員警的同事說可以再約時間修改? 我之所以想更改是因為他不肯照我的敘述做筆錄, 另外在作筆錄期間,員警不斷阻礙我, 說店家不可能錯,一定告不成, 還說絕對不要聽信律師給的建議, 提告不是我的權利嗎?他為何要剝奪我的權利? 而且他態度很差,一味的幫店家說話, 我的目的是希望透過提告讓店家要求和解, 沒想到轄區員警跟店家有私交,公私不分, 而且看樣子他可能故意拖延不想送件到地檢署, 我已經無法信任承辦員警, 還是找時間自己去地檢署提告比較好。
  • 周利皇 (周利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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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04 21:55 最後編輯日期:105-05-04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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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的確可以直接提告,時間上會比較快,等檢察官起訴,可以附帶請求民事賠償,但建議先將相關事實詳為描述,以確定對方是否有觸法疑慮。。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choulh.ace@gmail.com,或來電0958692651諮詢,謝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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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04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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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若認為對方構成犯罪,可以直接去地檢署提告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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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5-04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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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您已簽名確認的筆錄,無法事後要求回去改寫。

     

    2、您可直接向地檢署提告,但若證據不足,還是可能被發回司法警察做調查。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