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
公司裁撤將我調至台北總公司上班,因家庭因素無法前往,申請勞資協商公司願意開立非自願離職書給我,但我收到時離職書上未註明非自願離職,使得我無法申請失業津貼,我去電公司但回覆--無符合勞基法上之條例所以無法幫我勾選條例只在其他欄填合意終止,當初協商是非自願離職但現在未照協商內容發給我,那我該怎麼辦...................
雇主調動工作不符合勞基法新法關於調動之規定的話,這部分有資遣費可以請求,並可請求給予非自願離職書,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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