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請較一下律師們,
大樓保全代收住戶掛號信件後,不在住戶信箱掛牌通知領取掛號信件,可以告其侵占?是列刑事?由於掛號信件有的已經二個月多超過的時間.造成有時效過期的問題.請問要如何快速進行提告並求償?感謝各位~
您好,
1、可對該名保全提出刑事背信或侵占之告訴。
2、至於民事求償之部分,可對保全及其保全公司提出連帶損害賠償之請求,但您須舉證因何掛號信件而受有何種損害。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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