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十二年前借支票給朋友.結果他拿去銀行票貼.後來他跑路.跳票了.那時銀行有申請支付命令.請問有效期限是多久.如果到期是不是可以展延.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展延多久.幾次.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看您聲請支付命令之事由為何,但縱然以借貸關係為之,其請求權時效最長也只有十五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果銀行是用借款返還請求權聲請支付命令,時效是15年,只要屆滿15年之前中斷時效,時效可以再重算15年,不限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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