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退舊制問題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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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5-24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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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準備金的部份,依法必須每年度進行估算,並且送審議,所以相關的金額,會計師應該很清楚,不用問銀行。
2、 該準備金帳戶的部份,可以透過公司全面改採新制,並且結清勞工年資的方式,向勞工局申請領回剩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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