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
-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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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08 16:17 最後編輯日期:105-06-0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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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方從小巷子出來,而我是主幹道,發生了事故 當下我手血流如柱,阿伯則是擦傷,並且因傷小不願上救護車 後來在救護員好說歹說才上救護車送醫 在我我手縫完時阿伯已經離開急診室 我也就離開醫院 隔兩天他兒子打給我要求我去他們家探望 我表明我也受傷 又隔幾天他兒子說他爸蜂窩性組織炎送大醫院 要求我一定要去看 不然他爸爸不高興他們做晚輩的只能對我提告(刑事傷害) 我說我手縫針不方便出門 對方竟說可以來接我 我說等我手傷好了再說 再隔三天對方又說他爸命要沒了 他也沒心管理賠的事了 態度還是要我去而且口氣上說要跟我拿賠償 因為我說想私下和解對方卻不願意 想問的是,對方這樣的予取予求我該怎麼做? 而且誰對誰錯都不知道,他卻說我不去看就提告 這樣說合理的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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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09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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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驗傷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利取得商談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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