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網路賣人參犯了藥事法
- 水蜜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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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13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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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因為今年2月去韓國玩買了太多人參,怕吃不完在露天拍賣,後來到衛生局說明她根本不聽我說明,罰了我3萬元,還說我覆核有可能會罰的更重。她說我在3月和4月分別被2家不同衛生局抓到,但我5月才收到公文且沒有任何警告通知,東西我連拆都沒有拆,也沒有賣出去。而且我以往並沒有犯過藥事法,當然並不知道這是犯法的,但我不是專門代購也不是專門買賣的。另外還有一點就是我在網頁上有宣稱「療效」,但是我的內文是從「正官庄」的官網抓的,然後我的人參是100%她說是藥不是食品,否則罰更重。天阿,我一個月薪水才24000,我不是故意的,我經濟壓力又很大根本繳不起,我求她讓我分期,她還不讓我分,說除非我罰20萬才能分10期,最後妥協讓我分6期。我收到分期單才知道可以分十期,於是我又打電話去求她。可是我還是覺得負擔很大。 請問律師們,我如果覆核會不會罰的更重?我希望可以至少在減輕一點,拜託幫幫我。覆核說明要怎麼寫?會建議我覆核判決嗎。謝謝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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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14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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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材就跟西藥一樣,也是一定要有藥商執照的營業場所才准販售,否則即屬違法,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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