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訴訟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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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22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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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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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目前對方已經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建議您應先與律師當面討論,透過當面詳細討論,律師方能夠針對您的個案,提出具體的分析、規劃及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
離婚案件涉及諸多法律關係,包括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建議應尋求律師專業協助,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林俊賢 (林律師-禹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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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2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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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若調成成立,效力等同於判決,若要保障自身權益可以先委請律師,本所可以只先委任調解部分,若不成,補差額在委任後續訴訟,這樣才叫保障您的權益。您們的官司若有離婚、監護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則可以於調解時,將較無爭議的部分先和解,有爭議的部分再進入訴訟,如此複雜的案件,還是建議您委請專業律師處裡。
二、要綜合孩子年齡、原生環境、原生環境的家庭支援系統、教養計畫、父母學經歷、經濟地位等,若能在調解時有共識,也是很好的處理辦法。
三、若對方於財產部分有起訴,那就會有分配的問題,不履行的話,對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四、約半年至一年。
五、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諮詢。
- 連絡電話0923-110785,祝順心平安,歡迎來電諮詢,若忙碌未接,請多打幾通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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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5-06-22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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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第一
很多條件或部分共識均是在調解談出來
所以建議你要找律師
而且以實際的說
第二
主要照顧者取得機會較大
要注意不要被奪走孩子
第三
第四
抓半年到八個月
因為目前案件太多
社工忙不過來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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