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作品遭未申請登記公司/之工作室之工作人員盜用營利
是否可要求該工作室負責人負連帶責任呢?
去電聯絡負責人堅稱不知是誰盜用,要我們自己找到人去告企圖避責該如何處裡?
您好,
1、因對方之作品仍係透過工作室名義發布,是您可對該工作室負責人提出著作權侵害之刑事告訴與民事求償。
2、建議可委請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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