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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網路上被人罵"畜生" "全家都死光""廢物" "我爸媽不得好死"

  • 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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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7-28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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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28凌晨2點多的時候 我與朋友在玩英雄聯盟結束之後 他就開始在公開聊天室嘴我全家死光 廢物 畜生 我爸媽不得好死.

    1請問這樣我能告他嗎?

    2他如果想跟我和解我該開多少價錢?

    3我如果形事告完想再告名事求償要如何告?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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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7-28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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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可以在六個月內提告公然侮辱,和解金沒有一定,看雙方意思,起訴後可提出附帶民事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王奕淵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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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7-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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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對方可能已經涉及刑事責任(公然侮辱)的問題,你可以在刑事起訴之後再附帶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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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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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7-28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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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843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協助提告,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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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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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胡世光律師 (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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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7-2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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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86 │ 律師證號:106臺檢證字第13791號
  •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對方很有可能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比較建議先提出刑事告訴,再與對方洽談和解或待起訴後以附帶民事訴訟方式來求償,至於和解金額部分,要看雙方協調結果,並沒有一定,惟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本件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歡迎一起討論本案應如何處理,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https://who776.blogspot.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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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7-28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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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70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依目前實務見解對於妨礙名譽罪嫌部分,會以是否符合大法官解釋字第509號解釋意旨”真實惡意原則”?亦即會以上下文義作為判斷及是否有求證情事而論?及是否符合”公然=不特定人的共見共聞”抑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且是否有可得誹謗之人或可得特定誹謗之人?而論,因您並無說明本件上下文義,是無法與您較詳細說明,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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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7-28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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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9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協助提告,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處分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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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