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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 如已辦

  • 陳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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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4-21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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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你好: 如已辦理拋棄繼承...要改成限定繼承是否可以...但是擔心在法院判決下來之前有債主找上門....這段空窗期該怎麼辦...重新送件是否會延遲判決時間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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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4-24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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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規定拋棄繼承需以書面向法院為之,如果已開始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手續,除非中途撤回,否則便無法再改成限定繼承。而法院如果已經核備完成,也就是辦理好拋棄繼承,拋棄效力會溯及於繼承開始時,所以原則上不需擔心核備函下來前,有債主找上門的問題。因為拋棄繼承後,繼承人依法不需承擔被繼承人留下來的債務。(參照民法第1174條)

    另外,現在法律規定已全面改成限定繼承,而所負債務繼承財產所得為限,所以其實未辦拋棄繼承,基本上也已不會影響繼承人自己原有的財產的。

     

    (本回答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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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4-19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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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已辦理拋棄繼承...要改成限定繼承是否可以...但是擔心在法院判決下來之前有債主找上門....這段空窗期該怎麼辦...重新送件是否會延遲判決時間

     

    您好!

    拋棄繼承後就確定不具繼承人身分了,沒有繼承人身分,當然無法再要求限定繼承。如有債權人上門,只要告知已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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