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跟房東租一間房子 原本租期合約一年到101年2月底
2月底我問房東要不要降價房東不願意那我就回他租到3月底
3月沒打合約 我有付租金給他1整各月租到3/30日
我在3月20日搬出大型家具(還沒整理完) 當日房東剛有人來看房子
3月22日房東來電說要打掃 會把我其他東西先放到客廳角落
結果我3月26去整理其他東西的時候發先後面的房客已經先搬進來了
而且我原本整來好的東西都有被拆開在重新裝過有不見一些東西
這樣房東有觸法嗎? 因為我打電話過去房東語氣讓我很不滿跟我說又沒啥貴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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