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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過戶後不付錢也不歸還

  • 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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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20 18:27 
  • 文章人氣:300
  • 個人積分:64
  • 當初跟對方是情侶.所以信任他.先過戶機車給他.錢讓她分期給我.但未收到任何錢.
    他就把車拖運去北部.逃之夭夭..後面朋友幫忙找到他..他當時男友也在場..
    他親手寫:本人xxx開頭610車牌.109年12/21三日內.把機車過戶還給xxx.
    當初過戶是為了送貨練習騎機車.與外送用途.若不遵守本人xxx願意承擔侵占罪
    本人xxx身分字號 寫下的日期 蓋手印
    原車主xxx 身分字號 簽立日期
    證人xxx身分證字號 簽立日期((這是他男友)))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這已經拖一年多了..電話跟我約好何時過戶..都耍我...
    這樣試題告侵占罪呢?還是詐欺背信???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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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20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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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事訴訟法第233條: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是侵佔構成要件須您係物之所有權人或有實質管領力之人,惟本件倘機車業已過戶,您並非所有權人,提告侵占罪嫌成立機率不高;再按民事訴訟法第508條: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使用其設備為之。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第515條: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

    前項情形,法院誤發確定證明書者,自確定證明書所載確定日期起五年內,經撤銷確定證明書時,法院應通知債權人。如債權人於通知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起訴,視為自支付命令聲請時,已經起訴;其於通知送達前起訴者,亦同。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一部。

    第516條: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或訴訟費用。

    第526條: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

    前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雖經釋明,法院亦得命債權人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夫或妻基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聲請假扣押者,前項法院所命供擔保之金額不得高於請求金額之十分之一。

    是您可以先向民事法院提出支付命令,並聲請假扣押對方財產,以防對方脫產,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王奕淵 (王奕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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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20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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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hotmail.com

    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心你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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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2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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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避免您涉犯其他法律訴訟爭議風險,及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趙友貿 (趙友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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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21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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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22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75號
  • 您好:

     

    根據您的陳述,刑事部分,您可提告對方侵占罪;民事部分,您可提告債務不履行,並得請求給付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以保障您的權利。

     

    來電或加LINE洽詢。LINE ID:@ijv7028f

     

    趙友貿律師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現任義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調解委員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律師專業調解委員

    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調解人

    財團法人中華工程仲裁協會仲裁人

    新北市政府法律服務律師團律師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暨家事專科、勞工專科、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科律師及扶助律師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理事長(家暴、性侵、安置輔導監護權調查等社工業務)協會

    E-MAIL:ymc4410@gmail.com

    電話02-2255-7355

    行動電話0929-27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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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3段5號6樓(江子翠2號出口)

     

  • 趙友貿
  • 趙平原律師 (趙平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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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1-01-22 05:51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2012
  • 律師評價:1100 │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1. 就閣下所陳述的法律問題,為維護自身權益,請洽本律師團隊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請鍵入LINE ID (AK6789336)加入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幫助。
    2. 所長 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
  • 趙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