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繼承與贈與 > 有關於原民保留地的複雜問題

有關於原民保留地的複雜問題

  • 葉子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3-02-21 20:40 
  • 文章人氣:114
  • 個人積分:6
  • 有點長...

    先感謝為我解答的律師及網友們

     

    媽媽(亡者,原住民)

    財產:有幾筆原民保留地的1/4持分,估算目前地價約70萬元

    債務:30萬民間車貸+10萬罰單

    有三個子女

    ??ㄅ大女兒:非原住民身份,比媽媽早死亡,

    與第一任非原民丈夫生一個兒子(暫稱A)後離婚

    與第二任原民丈夫生一個女兒(暫稱B)

     

    ??ㄆ大兒子:非原住民身份,因為和家裡有紛爭,已經與家裡6.7年沒有聯繫,但沒有報他失蹤,因為警察說報警也要看他有沒有意願與我們聯繫,媽媽走了我們嘗試找過他,都完全聯繫不到這個人,葬禮也沒有出現,

    我們所知道有兩個女兒,被女方帶走了,不知道失蹤這幾年還有沒有孩子。

     

    ??ㄇ小兒子:已取回原住民身份,是媽媽的主要照顧者,育有二子

     

    我現在的問題是

    1.因為原住民保留地的特殊性,只能有原住民身份的人才能繼承,

    目前找不到(ㄆ),但就算找到(ㄆ)也沒有原民身份繼承,這樣還需要辦共同繼承嗎?

     

    2.由於(ㄅ)離世的時間比媽媽早,所以(ㄅ)的子女(A、B)

    應該有代位繼承的資格,代位繼承是要辦才有還是不用特別辦理?

     

    3.同樣因為(A)非原民(B)是原民這層關係,那是不是就會變成(ㄇ)與(B)共同繼承?

     

    4.(B)未成年,可以繼承土地嗎?

     

    5.債務怎麼辦?共同繼承(B)也要承擔一半債務?

     

    6.繼承人中,有人不想承擔債務,也不願放棄繼承,那是不是也只能辦共同繼承?

    如果先拿出錢負擔債務的那個人,該怎麼保障自己,可以對其他共同繼承的人提告?

     

    7.如果不辦理拋棄繼承,也不去辦理繼承土地,債務會找上門強制扣薪水嗎?

     

    8.倘若土地放15年後被法拍

    也拍不出去得情況下放到第20年,土地就會歸政府所有嗎?

    但只有1/4的持份,

    這樣對其他3/4持分者有什麼影響?

    (因為林地實際價值比公告價值地很多,所以持有人也不會去拍回來不划算)

     

    9.其實最終的訴求就是……

    有什麼辦法,可以讓(ㄇ)獨立繼承?

    只有(ㄇ)在養媽媽啊!葬禮費用也是只有(ㄇ)在處理,

    而且繼承下來也不是自己要,是為了媽媽當初的遺願將名下全部土地給表弟,讓土地能完整不要名字一堆,但媽媽沒有立遺囑,給其他人繼承,地可能就回不來了... ??

  • 鐘晨維 (Q毛律師鐘晨維)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3-02-21 21:12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332
  • 律師評價:25 │ 律師證號:111臺檢證字第16822號
    • 您好~
      歡迎加賴:@488wfelu(https://lin.ee/lIY6VJ7)(律師親自回覆)
      或來電     :02-23811068詢問
      我們有相關訴訟經驗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由於您目前對案件敘述較為簡略因相關法律問題比較複雜 ,建議您搜集好資料及證據跟律師洽談
      限於字數關係。
      相關案件細節可以直接加官方Line後討論
      律師將跟您說明訴訟策略及正確流程,以保障您的最佳利益
      本所承辦非常多類似相關案件可上ig:qhairlawyer(https://reurl.cc/qrd3bp)
      官方網站:貴陽法律事務所(https://qlawyer.pro)(西門捷運站五分鐘)查看成功案例分享及相關法律常識
      期待您的回覆,律師會再完整跟您分析
      祝福您萬事如意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3-02-21 22:42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44516
  • 律師評價:466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第1139條: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第1140條: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第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第1148條: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第1176條: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
    第二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一順序之繼承人。
    與配偶同為繼承之同一順序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權,而無後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歸屬於配偶。
    配偶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與其同為繼承之人。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
    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繼承。其次順序繼承人有無不明或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者,準用關於無人承認繼承之規定。
    因他人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為拋棄繼承時,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內為之。
    是繼承須符合法律規定,並非您想要由何人繼承均可,且扶養與繼承無涉,您可以請求你母親其他子女給付扶養費用,無法要求伊等放棄繼承由您單獨繼承,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3-02-21 23:41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0188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小兒子可先辦理繼承登記;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zu8377t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3-02-21 23:52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9704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房佑璟律師Telegram(飛機)ID:+886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若人數已滿無法加入,請加@szu8377t
    台中旗艦:冠德文心綻(捷運文華高中站 出站10秒抵達)
    coming soon
    台北旗艦:和暘AI(捷運六張犁站 出站30秒抵達)
    貴陽本願:貴暘御景(捷運西門站 出站300公尺抵達)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陳奕如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3-02-22 10:03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4586
  • 律師評價:5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建議您持相關證據資料預約前往附近律師事務所進行面談。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律師親自回覆

  • 前桃園地檢書記官/內政部訴願會法制專員 Line ID:lawyerc 手機:0966465007 事務所:北市松江路87號11樓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3-02-22 10:04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3548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https://reurl.cc/vdzGZe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https://lin.ee/ifEZK5G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信箱:hengdalawbrandon@gmail.com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https://pse.is/QFE4N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網: 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s://reurl.cc/VDxnlb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3-02-22 16:54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目前仍需先辦理公同繼承登記,再透過遺產分割訴訟來找出其他繼承人。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3-02-22 17:41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49612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原住民保留地的特殊性,只能有原住民身份的人才能繼承,

    目前找不到(ㄆ),但就算找到(ㄆ)也沒有原民身份繼承,這樣還需要辦共同繼承嗎?---繼承還是要一起辦理,如果不能協商,只能透夠過法院裁判分割遺產。

     2.由於(ㄅ)離世的時間比媽媽早,所以(ㄅ)的子女(A、B)應該有代位繼承的資格,代位繼承是要辦才有還是不用特別辦理?---代位繼承,就是變成繼承人而已,沒有特別的手續,跟其他繼承人一起協商分割遺產,如果不能協商分割,就是透過法院裁判分割。

    3.同樣因為(A)非原民(B)是原民這層關係,那是不是就會變成(ㄇ)與(B)共同繼承?---只是不能登記而已,不能登記可以要求找補。

    4.(B)未成年,可以繼承土地嗎?---土地繼承跟是否成年沒關。

    5.債務怎麼辦?共同繼承(B)也要承擔一半債務?---對外是連帶負責的,對內就是依照應繼分比例分擔。

    6.繼承人中,有人不想承擔債務,也不願放棄繼承,那是不是也只能辦共同繼承?---除芬其他繼承人同意,否則不可能只繼承不承擔債務,如果談不成,就是向法院訴請分割遺產。

    如果先拿出錢負擔債務的那個人,該怎麼保障自己,可以對其他共同繼承的人提告?---應該簽立分割協議書,不能簽就訴請法院分割遺產。

    7.如果不辦理拋棄繼承,也不去辦理繼承土地,債務會找上門強制扣薪水嗎?---全體繼承人會被列被告,屆時債權人可以於遺產範圍內強制執行(罰單的部分會直接送行政執行署)。

    8.倘若土地放15年後被法拍也拍不出去得情況下放到第20年,土地就會歸政府所有嗎?

    但只有1/4的持份,這樣對其他3/4持分者有什麼影響?

    (因為林地實際價值比公告價值地很多,所以持有人也不會去拍回來不划算)

    ---如果符合終止無償使用的契約,公所可以終止。

    9.其實最終的訴求就是……

    有什麼辦法,可以讓(ㄇ)獨立繼承?

    ----沒辦法,如果沒有遺囑或是其他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就是共同繼承。

    ----生前扶養的部分,頂多跟其他扶養義務人主張返還代墊扶養費。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3-02-23 15:35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3548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https://reurl.cc/vdzGZe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https://lin.ee/ifEZK5G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信箱:hengdalawbrandon@gmail.com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https://pse.is/QFE4N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網: 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s://reurl.cc/VDxnlb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劉芳茵 (劉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3-02-23 16:55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4910
  • 律師評價:17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21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可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關懷 專業 整合 創新

    地址:臺中市中區綠川西街85號5樓

    隨身律師服務:https://ttslaw.tw/store

    官方Line@帳號: @462lvlvy

    官方網站:https://ttslaw.tw

    (聯絡請記得先告知您的姓名、聯絡電話及簡述問題)

     

    您的問題,將由律師親自回覆,提供給需要的您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祝福您一切平安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