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幫我
- 小毅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1-25 21:04 最後編輯日期:102-01-26 05:21
- 文章人氣:1179
- 個人積分:2
-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弟在2012年11月20日當兵休假期間發生車禍,有調閱監視器.申請初步研判表.肇事鑑定,我都有備份,初步研判顯示,路口為對向+順向2線道號誌為綠燈,對方跨越雙黃線左轉,在我方車道發生擦撞,我弟被懷疑車速過快,雙方都有肇責。雙方都騎乘機車都有載人,4人都有受傷.財損,其中對方後座乘客最為嚴重,在醫院期間來回加護病房跟普通病房多次,在這段時間我弟都有去看望.對方都是愛理不理的,打電話也不接,一副我弟在當兵就是該死。對方後座乘客,在2013年01月25日宣告不治。現在我們該怎麼做,我弟還在當兵,如:被判刑有多重會被判怎樣呢?警方說對方有對我弟提出告訴,怎麼都沒收到,大慨多久會收到,我弟跟他朋友都有受傷,我是不是也可以向對方駕駛人提告。這樣對我有利嗎?看完上述是否要請律師,我弟才不會被判過失致死。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1-26 20:30
- 文章人氣:539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弟在告訴期間內(即六個月內),先行提出告訴,而過失致死部分,並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仍會繼續偵辦,但本件可以爭執其死亡是否與車禍具有因果關係,本件除刑事部分外,之可能尚會有民事問題,而本件並非您弟當兵即代表比較吃虧,您們仍應積極主張您們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第 1/1 頁
- 1
共 4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