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公司、勞資 > 離職的員工借了公司的東西不還

離職的員工借了公司的東西不還

  • Q咩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2-06 15:42 
  • 文章人氣:698
  • 個人積分:2
  • 公司10月請了一個鐵工師傅,由於工作態度不佳(例:知道公司隔天沒啥工作就會請假或啥都不說直接不來,然後到公司再來說他又怎樣怎樣、私下接工作然後跟我們請假),而且1 月初又有2次啥都沒說的曠職,所以老闆在1月初時還以沒啥工作為由讓他好下台,想說大家不要撕破臉,請他不要來,並告知他一月的工資會算天數給他(工資較高),也請他在公司的借款說明還款方式,沒來之後沒幾天他來來跟我老闆借工具說他要借用一兩天,我們老闆也借他,之後就沒消息,傳LINE有看也不回,打電話也不接,結果在2/6日給老闆回LINE了!
    以下是他回的內容~~今天我才帶電話出門看到你很多留言!!同時我也有要跟你說!!!工具這兩天我會馬上拿給你!!我只是都沒從你們那邊過!!還有你說錢的問題那我請你先補一個月的薪水來!!畢竟你開除我還是當天說....我沒有任何的時間去找任何的工作!!!就算是員工不作也會提前跟你們說!!!這是正常的道理。你也不用再打電話來我現在都很忙。
    所以我想請問~~
    1.我真的要給他所說的一個月嗎?
    2.我要如何要回公司的錢及工具呢?
    3.他如果一直不還而且打電話及傳LINE都不回呢?
  • 林如君 (林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2-06 16:14 
  • 文章人氣:288
  • 個人積分:532
  • 律師評價:156 │ 律師證號:97台檢證字第7975號
  • 1.若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要十日前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也就是說必須給付10天的預告工資。

    2.若有連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六日者,則可不經預告而終止勞動契約

    3.若一直聯絡不上,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表明若不歸還工具及借款,將訴諸民刑事訴訟

  • 歡迎來電預約法律諮詢0952755459,來電時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謝謝。可於FB搜尋林如君律師,或google上誠律師事務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