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我買到火災屋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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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3-2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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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建議您應儘速蒐集當時火災之詳細資料(相關報導、鑑識報告等),以作為後續向賣方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的依據,若買方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成立時,您這一方即可依法請求減少價金或者解除契約,但應注意的是,若非瑕疵情形非常重大,法院一般還是可能會以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而認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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