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律師及集中審理問題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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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8-19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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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附民移到民庭後,即屬民事案件,而民事是採當事人進行主義,所以原告一定要出庭,否則會有停止訴訟之問題,民庭基本上也有準備程序及辯論程序,傳票通常會寄到戶籍地,要多多留意,刑庭與民庭之審理及判斷仍有不同,原告仍要積極主張,民庭開的次數通常約五次左右,視調查證據而定,至於委任律師則需先視您們在那個縣市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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