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身分證遭補習班盜用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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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0-3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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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補習班終止契約的部份,依教育部頒佈的契約版本,必須有退費的規定,您所繳交的款項,必須扣除已經上課的費用跟其他的必要費用後,將餘額退還給您,倘若契約沒有約定,則是違法的,仍然可以主張。(簡言之,就是可以請求返還剩餘費用)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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