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急詢車禍相關問題
- kimi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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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1-21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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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人員敘述:
對方(機車/一人/未成年/無駕照) ;我方(機車/兩人/強制險過期)
車禍狀況敘述:
凌晨雙方為同向直行機車,對方從我方機車右後側撞上,導致我方機車向前滑行約數公尺,所幸我方駕駛趕緊使力穩住機車龍頭以致我方機車沒有倒地以降低傷害,而對方向右前方滑行倒地;我方見對方倒地怕他遭後方其他來車輾過去,因此騎車到對方身邊將他護住以免造成二次傷害。
當下有報警及叫救護車,對方先上救護車;我方駕駛及乘客雖感到身體疼痛但心想應無大礙所以當下皆未上救護車,因我方乘客較為疼痛在筆錄上有告知警方有受傷,而我方駕駛沒有告知警方有受傷。當天早上我方乘客即去看醫生;而我方駕駛隔天才感到非常疼痛因遇到假日醫療院所沒有看診,所以又隔一天才去看診。
車禍初步分析: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問題如下:
1.車禍受傷但當下沒有上救護車就診會有什麼影響嗎?
2.筆錄沒有記錄到受傷會有什麼影響嗎?
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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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1-21 09:08 最後編輯日期:102-11-21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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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舉凡因該車禍事故所生之傷害,您均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害,然,因為當下沒有就醫,因此您需提出所受傷害與該次車禍有關之證據,此部份似可由醫師診斷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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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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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1-21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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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當然你如果有驗傷單,且上面的傷勢與車禍的狀況大致相符的話,這是沒問題,至於車禍初判表,如果提到你沒肇事責任的話,原則上告她是會贏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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