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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共同持有人過世未辦繼承

  • 小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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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1-22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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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家有一個土地最近有買主要買, 我爸的持分超過2/3. 想要用土地法34-1進行買賣, 可是發現其中的持分人有二種情況, 一種是祖公地, 地契上的名字是日據時代的名字. 都未辦理繼承, 不知道要到那裏找後代. 

    第二種是地契上的名字已過世近30年, 未辦理繼承.. 土地價值也不高, 所以他的幾代子孫也不想要辦理繼承

     

    對於以上的二種情況, 我要如何才能處理土地?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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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1-22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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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您好,這種狀況只能用分割的方式,訴請法院分割,分割方案就是由你們取得全部土地,其他人取得補償金,補償金可以直接提存給法院當作給付即可.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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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皇樺 (江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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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1-22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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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0 │ 律師證號:99台檢證字第8470號
  • 您好,

         1.其實依照土地法第34條之1,持分超過2/3者還是可以直接處分掉土地,不過處分土地所得價金還是要把其中不屬於您父親持分的部分提存法院,並餞行通知其他共有人的程序。

         2.可以考量分割訴訟跟直接出賣,何者所花費時間及金錢成本較少,作一個選擇。

  • 許志嘉 (許志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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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1-22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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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71 │ 律師證號:91臺檢證字第5356號
  •  就您所述似乎對造不明確,如果對造無法明確,後續程序恐會有一定難度。

  • 許志嘉律師(e-mail:aliu5408@ms72.hinet.net,網頁:http://www.hsulawer.com/,line ID:aliu5408)手機0922-600089